发光字LOGO表面构造策划条件
标志正面与其支承结构、标识本体的构造与主体结构之间均应具备足够的相应位移能力,需求时还应思量LOGO构造对主体结构的影响。下面策划要求中涉及的长度匀为公称尺寸(对零部件设计时指定的长度),允许存在正常的普通公差。
1.导向标志正面
(1)金属看板
钢板制成的导向标识面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9MM,铝板及其他金属材料正面的厚度不应小于2.0毫米。当合金材质看板的宽度或高度超出600mm时,宜使用间距不超出600MM的加强件或不变件加强面板。
(2)树脂原料正面
1)由高分子液态压克力材料制成的导向LOGO看板(如亚克力面板)的厚度应符合以下需求。当正面最小尺寸(高度或宽度)不超出600毫米时,看板厚度不小于3mm;当面板最小长度(高度或宽度)大于600m但不超出1000MM时,正面厚度不小于5毫米;当看板最小尺寸(高度或宽度)大于1000m但不超出1200mm时,面板厚度不小于6毫米;当正面最小长度(高度或宽度)超出1200MM时,可按照材质供应商的建议决定看板厚度。
2)当导向标志面板由紧密接触的两块或多块薄板叠加组成时,应防止尘土和水汽引入到薄板中间,需实现防护等级 IP65(无灰尘进入,向表层正面各个目标喷水无有害影响)。
3)利用颜料、热转印油墨或其他自粘柔性原料时,应与导向标识基材相兼容。
2.导向LOGO背板
用于支撑标志且不位于镂空灯箱或类似箱体内的背板应符合下面需求。
1)由合金或金属-塑料层压板制成的背板:钢材背板厚度不应低于0.9mm;铝材背板厚度不应低于2.0毫米;合金-塑料层背板厚度不应低于3.0MM。
2)如果金属背板的宽度或高度超出600mm,则应应用间距不超出600毫米的加强筋或紧固件进行加固。
3)高分子液态压克力材料制成的背板:厚度不应小于5MM;应使用间距不超出600mm的增强筋或紧固件进行筑固。
4)由木板、木夹板或木纤维板制成的背板:背板的宽度和高度小于300毫米时,材质的厚度不应小于16MM;背板的宽度或高度达到300mm时,材质的厚度不应小20毫米。
5)位于灯箱或类似箱体内且80%以上边缘获得支撑的背板,其最小厚度不应小于0.5MM,且最好无支撑面积不应超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