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光字而言图形标记应简洁、清晰、大众认知度高、象征意义明确,而公共信息图形标记的规范化将有助于图形标记意义的明确与典范,使图形标记更具备通用性。
语言文字的标准化首要是字体的规范化和多种语言翻译的典范化。
在当前城市公共环境中,发光字中文字应用还没有完全形成统一的标准。
不管是中文字体还是英文字体,字体形势多种多样,甚至有些设计师还尝试计划更富艺术性的字体,但是多种字体的使用有时会给应用者带来一些困扰。
有些情况场所已经注意到字体的利用麻烦,例如国家旅游局强制规范了星级酒店和景区内的文字运用。
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通用语言文字法》对公共服务处所使用的字体和繁异体字的应用都显著典范。
多种语言在发光字中的利用早就很多见,尤其是中文和英文的双语LOGO越加早已作为最基本的条件。
以双语形式实现信息的传达即是为了确保信息的地传达,要是产生错误,反而会增加使用者的困扰,那多语言的应用就失去了意义。
显然,公示语的标准化早已成为亟待要处理的问题。可参照上海市地点准则DB31/T457—2009《公共地点标识英文译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