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光字而言图形符号应简洁、清晰、大众认知度高、象征意义显著,而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规范化将有助于图形符号意义的鲜明与标准,使图形符号更具备通用性。
语言文字的典范化首要是字体的规范化和多样语言翻译的标准化。
在目前大都市公共情况中,发光字中文字利用还莫得完全形成统一的典范。
不论是中文字体还是英文字体,字体形势琳琅满目,乃至有些筹划师还尝试策划更富艺术性的字体,但是多样字体的应用有时会给利用者带给少许困扰。
有些处境地点早已注意到字体的应用问题,例如政府旅游局强制规范了星级酒店和景区内的文字使用。
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通用语言文字法》对公共服务场地使用的字体和繁异体字的利用都明确标准。
多样语言在发光字中的应用早已很习见,越发是中文和英文的双语标志更加是早就作为最基本的条件。
以双语样式实现信息的传达即是使得确保信息的地传达,若是产生错误,反而会增加使用者的困扰,那多语言的利用就失去了意义。
显然,公示语的典范化已经成为亟待要搞定的困难。能够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457—2009《公共处所标志英文译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