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光字而言图形符号应简洁、分明、大众认知度高、象征意义明确,而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标准化将有助于图形符号意义的鲜明与典范,使图形符号更具备通用性。
语言文字的规范化首要是字体的标准化和多种语言翻译的典范化。
在目前都市公共情况中,发光字中文字利用还没有全面形成统一的规范。
无论是中文字体还是英文字体,字体形势各种各样,以至有些计划师还尝试筹划更富艺术性的字体,但是多种字体的使用有时会给应用者捎来少许困扰。
有些环境场地早就留意到字体的利用问题,例如政府旅游局强制标准了星级酒店和景区内的文字运用。
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公共服务处所使用的字体和繁异体字的应用都显著典范。
多种语言在发光字中的利用早已很多见,尤其是中文和英文的双语标志更加是已经作为最基本的需求。
以双语样式进行信息的传达就是为了保证信息的地传达,假如出现错误,反而会增多使用者的困扰,那多语言的应用就失去了意义。
显然,公示语的规范化早就成为亟待要处理的困难。可以参照上海市处所准则DB31/T457—2009《公共地点标志英文译写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