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光字而言图形标记应简洁、分明、大众认知度高、象征意义明确,而公共信息图形标记的标准化将有助于图形标记意义的鲜明与标准,使图形标记更具备通用性。
语言文字的规范化首要是字体的典范化和多种语言翻译的标准化。
在目前大都市公共情况中,发光字中文字应用还没有全面形成统一的规范。
无论是中文字体还是英文字体,字体样式形形色色,甚而有些筹划师还尝试计划更富艺术性的字体,可是多种字体的使用有时会给利用者捎来少许困扰。
有些处境场地早已留神到字体的应用困难,例如政府旅游局强制典范了星级酒店和景区内的文字使用。
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公共服务地点使用的字体和繁异体字的利用都显著标准。
多种语言在发光字中的应用早就很习见,越发是中文和英文的双语标志更加是已经作为最基本的条件。
以双语形势实现信息的传达即是使得保障信息的地传达,假若产生错误,反而会增加使用者的困扰,那多语言的利用就失去了意义。
显然,公示语的规范化早已成为亟待要搞定的麻烦。能参照上海市场地规范DB31/T457—2009《公共场所标志英文译写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