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互补性
颜色在发光字中不是孤立存在的,一方面是因为它附载在某些具体的建筑物上经过这一些建筑展现出来。
色调的视觉效果常常取决于情况中农贸颜色形态和材质上,以及色彩与光之间的关系,所以策划者时常会关注发光字的局部色调与大城市环境地整体颜色之间的布局关系,以期达到优异的发光字效应。
另一方面,色彩的互补性还和背景色有很大的关系,按照测试表明,在夜晚黑色的情景下,大家对黄色的警觉性最高,然后是红色和蓝色。
白色背景下,众人对红色的留意度最高。
比方冷色体系的色彩明度比照是的,相对轻松使人发现,但两纯度高的互补色组合在起,却会减小它的感官打击度。
b.意图性
发光字中,色调的目的性是要使该标识能区分于其余空间成分。
发光字的颜色能引人留意,即是因它会使单个发光字的色彩具有猛烈的可辨别性,使观者可在繁琐的处境中一望而知。
根据研究表明,在全体的色调中,人对其留神的秩序分别是红、蓝、绿、白色。
关于发光字来说,红色的显眼程度要大于黄色和蓝色,于是在十字路口,习用红灯来警告行人或司机。
在坡道、开工路段也常常用意图性较强的黄色来危险的意义。
在重心公园里,还要使用明度高的颜色来吸引游人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