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互补性
色调在发光字中并非孤立存在的,一方面是由于它附载在某些完全的建筑上经过这一些建筑物呈现出来。
色彩的空间成效常常取决于情况中跳蚤颜色状态和材质上,乃至色调与光之间的关系,所以设计者往往会关注发光字的局部色彩与城市处境地整体颜色之间的布局关系,以期达成良好的发光字效应。
另一方面,色调的互补性还和背景色有很大的关系,依照测试表明,在夜晚黑色的情景下,人们对黄色的警觉性最高,其次是红色和蓝色。
白色背景下,大伙对红色的留心度最高。
比如冷色体系的色彩明度比较是的,相对容易使人见到,但两纯度高的互补色组合在起,却会减小它的感官打击度。
b.目的性
发光字中,颜色的意图性是要使该标志能区分于其余视觉成分。
发光字的色调能引人注意,即是因它会使单个发光字的色彩具备强烈的可辨别性,使观者可在繁琐的环境中一望而知。
根据研究表明,在全部的颜色中,人对其留意的秩序分别是红、蓝、绿、白色。
关于发光字来说,红色的耀眼程度要大于黄色和蓝色,是以在十字路口,常用红灯来警告行人或司机。
在坡道、动工路段也常惯用目的性较强的黄色来危险的意义。
在主题公园里,还会应用明度高的色调来诱惑游人的眼光。